乌鲁木齐:火车票可“变更到站” 退票收费方法变了

10.06.2015  12:40

  6月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局获悉,从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变更到站”只需补足车票差价 或支付差额部分退票费

  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据悉,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同时,旅客办理“变更到站”,只需到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在窗口两次排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

  发生改签或“变更到站”车票 退票均需核收5%退票费

  据悉,开车前48小时-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新举措实行后,仍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费措施;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