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环境同治整治工作

01.07.2016  16:04

  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环境同治工作,提高各地方案的编制质量,6月29日,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组织兵团环保局、厅水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以及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昌吉州环保局、石河子市环保局、五家渠市环保局方案编制人员,交流研讨同治整治工作方案。

 

  与会人员积极针对乌-昌-石区域环境问题清单与开展同治整治中所存在难题展开交流、讨论,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就区域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相邻区域质量控制指标一致达成共识。会议要求各单位对同治整治工作方案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认真梳理负面清单。各项指标、任务设置应符合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要求,与三大行动计划要保持一致,严格执行时间节点,不能漏项、拖延。各地州市应该相互学习参照,体现出区域特点。相关表格要统一格式并增加减排量、投资额栏。

  各城市应该主动交流沟通,使乌-昌-石区域环境同治整治工作方案编制的更加合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