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成功申报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
新疆日报讯(记者托亚从报道)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获悉:10月28日,乌鲁木齐市从全国28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这也意味着今后三年中央财政将按照示范期15亿元的规模安排综合奖励资金。
近年来,乌鲁木齐通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先后被纳入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行列,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奠定了有利的基础。在节能减排工作中,2013年乌鲁木齐单位GDP能耗为1.65吨标准煤/万元,较2010年下降9.3%,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时期单位GDP能耗下降13%目标的71.5%。“十二五”前三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2.6%,完成目标的84.2%。
通过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乌鲁木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3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为304天,优良率达8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2009年增加42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50%以上,在全国74个重点监控城市中由污染最重、排名最末上升到现在排名前20位左右。
目前,自治区、市、区(县)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机构,乌鲁木齐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所有工业企业一律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
同时,出台了乌鲁木齐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十二五”节能减排实施意见及分工意见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完善的长效节能减排管理机制。
从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乌鲁木齐建立的以削减存量、严控增量为核心的节能减排防控体系中,四年累计投资332亿元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10个,先后采取了“煤改气”、热电联产等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在2015年-2017年综合示范期内,乌鲁木齐将以节能减排为抓手,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方面,实施示范项目共计228个,总投资664.7亿元,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推广市场机制和全民参与,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