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通报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

28.03.2016  14:53
二季度严防自然 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记者杨苏生) 3月25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副市长马宏伟出席会议。
  今年一季度,乌鲁木齐市各类事故呈现下降态势,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场所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2起、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374.68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副市长马宏伟说,安全生产是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季度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近期发生的数起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相关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未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科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把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性特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会议最后,马宏伟特别针对二季度工作做出要求。鉴于二季度气候转暖,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将全面开工,受气温升高融雪型洪水、大风、扬尘等恶劣天气影响,各类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增加,事故防控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各区(县)、各部门要突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气象、国土、安监、水务、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增强预报预警,严防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