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标绿色建筑可享资金奖励
16.05.2017 10:41
本文来源: 市政府
(首席记者 曹华) 符合条件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下月起可享受资金奖励,其中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今后乌鲁木齐市民用建筑将更加节能环保。
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出,到 2020 年创建3个以上民用绿色建筑示范园区。主城区城北分区规划范围内及绿色建筑示范园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面积不低于该片区同期新建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0%。
乌鲁木齐市将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 75%、公共建筑 65%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000 万平方米。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完成10万平方米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示范应用工作,形成至少2000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在奖励机制方面,对于通过国家、自治区审核、备案及公示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奖励,二星级 20 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6.05.201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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