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警方公布汽车合法改装标准
(记者彭芳 通讯员吕文婷 赛尔格林报道)给国产车换个进口车的车标、把原本不亮的卤素灯换成氙灯、再换个鲜亮颜色的贴膜,随着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的逐步增长,给爱车装修已不再是配备雷达等辅助装置,取而代之的是更多个性化的改装。
6月3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安检科了解到,乌鲁木齐市自即日起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改装车辆的专项整治。而自今年1月至今,乌鲁木齐市共对167823辆年审车完成了安全技术检测并核发了检验合格标志,部分车辆则是在外检时就被取消了上检测线的资格,不是因为车辆太破,而是个性化的改装已改变了车辆出厂的整体构造,按照相关规定,是无法通过年审的。
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刚介绍,根据交警在路上执勤的观察,遇到最多的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是客车拆卸座位,特别是微型面包车,拆卸座位后改装成小货车,车内拉载货物无法固定而且易超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无法正常制动或货物将驾驶员撞伤等情况。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7.6万辆,而私家车保有量也早已超过半数,安检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对车辆个性化改装前,请您一定先了解相关规定,非法改装不仅会影响您爱车的安全性能,上路会被开罚单,还会因此无法顺利通过车辆年审。
乌鲁木齐市交警向广大车主公布,车辆可改装及不可改装的项目,供车主参考,若您的爱车涉及非法改装,请及时恢复原状,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些可加装改装
●可加装不影响安全行驶的踏步(俗称脚踏板)
●残疾人专用汽车应当在采用自动变速器的乘用车上加装辅助装置,即不得在手动挡乘用车上加装。
●新车注册前车窗玻璃可张贴遮阳膜,但所有的车窗玻璃不得选择镜面反光遮阳膜。
●小型客车、轿车可加装行李架,但加装的行李架高度应小于等于30厘米,长度不得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
●机动车可由单燃料变更为双燃料,已变更的双燃料也可变更为单燃料。
●可加装不影响识别机动车号牌的前后防撞装置,但不得对原车保险杠进行外部特征改装。
●机动车变更发动机时应当更换功率不大于原发动机功率10%的同类型发动机。不同燃料的发动机不得互换。
●变更车身颜色应当使用喷漆方式。粘贴色纸膜方式变更车身颜色的,不可办理变更业务。
●车身广告经工商部门核准,但面积不得超过车身面积的50%。
这些改装不可取
●更换车标有些车主将车标更换成款型相仿的进口车车标。按照规定,机动车的商标或厂标须永久保持。即便车辆是在上牌后再更换车标,在审验时同样无法过关。有些车主不换其他车标,但喜欢加装车标,按规定,车身外部可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否则一样无法正常年审。
●装包围、尾翼目前部分轿车从外观看也酷似跑车、赛车,这也使部分酷爱赛车的车友有了重新包装爱车的想法。按规定,不得改装外部形态,安装大尾翼、大包围等,这种车辆不仅无法注册也不能通过年审。
●车身拉花如果拉花样式涉及一些特殊标志,如警察、消防、国徽、警徽或是救护等标志,都是不可取的。另外,车身不得粘贴色纸膜,无论是改变车身颜色的色纸膜还是与原车颜色一致的色纸膜。而购买新车后,未注册前不可张贴或喷涂装饰条,注册登记取得车牌后,加装饰条不影响年审。同时,不得改装影响透光的灯罩或者在灯罩上张贴纸膜。
●悬挂系统目前,自驾车酷跑一族也逐渐热了起来,为了提高越野性能,部分越野车主喜欢加高悬挂系统,提高通过性,但这种做法却降低了稳定性。按照规定,悬挂系统不得加高、降低。
●轮毂改装按照法规规定,车辆轮胎规格是不能擅自改变的,否则审车时将无法通过。
●进排气系统、发动机加粗排气管、给发动机加装涡轮增压装置,以“提升”车辆档次,这种改装行为同样也无法通过车辆年检。按照规定,不得变更车辆的进排气系统。
●灯光系统自认为爱车车灯不够亮,便将原车卤素灯换成了氙灯,还有一些车主喜欢在车上安装一些装饰灯,如轮毂灯、底盘灯等。因改动原有灯光,涉及电路变动,因此存在安全隐患,涉及违法,审车也无法通过。同时,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安装一些爆闪等类似警用的灯光,这
也是不合法的。按照法规,不得改装、加装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灯外,其他灯具不得闪烁。
●座位现有不少微型面包车将座位拆下用来拉运货物。依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座位数不得自行加装或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