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代表团今日在京参加颁奖大会

17.11.2017  10:34

  (记者郭军鸽)历经7年努力,乌鲁木齐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今日,首府代表团在北京参加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颁奖大会。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是集中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最具价值、各地竞相追求的城市品牌。

  11月1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代表团一行已于16日抵达北京,将于今日参加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颁奖大会,并接受“全国文明城市”牌匾授牌。

  “这标志着我们正式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也标志着首府文明创建迈向了一个新高度,新起点。”市文明办常务副主任、爱卫办主任马仲福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既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新的里程碑,也翻开了乌鲁木齐市首善之城、和谐首府、美丽首府的新篇章。

  马仲福说,7年来,乌鲁木齐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加强创城组织领导;利民惠民,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以德润心,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创新载体,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创建;真抓实干,不断形成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下一步,还将继续扎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八大文明行动和七大文明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据悉,2011年3月,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提出“用7年时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奋斗目标,2014年,乌鲁木齐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跨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