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12.07.2016  01:09

  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7月9日举行。

  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市委委员的党员副市长、区委书记列席了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同志主持会议。

  全会听取了市委常委会所作的《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说明,认真讨论了《决议》,并一致通过《决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9月下旬召开。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全力以赴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