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

22.09.2017  10:44

  乌鲁木齐晚报讯 9月18日,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乌鲁木齐地区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十三五”专项规划》《乌鲁木齐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规划(2016-2020年)》《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议题,对我市拟取消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信息化工作,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部级医院做指导,自治区医院为核心,地区医院设立分中心,辐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四级远程医疗应用模式,《乌鲁木齐地区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实施将使我市卫生与健康信息化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决定,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人口布局,统筹规划和设置急救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布局合理、反应敏捷、服务优质、覆盖城乡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会议认为,在我市新建的居住人口户数超过1000户,人口超过3000人的住宅小区建设配套幼儿园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幼儿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切实把这一惠民政策抓好抓实。

  会议指出,2013年我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按照相关规定,3年后我市可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对加快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步伐,进一步改善首府生态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根据《关于自治区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我市取消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拍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权限内公章刻制审批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共计4项行政许可事项,这对于进一步压缩办事环节和工作时限,方便群众优化投资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坚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将这一便民利民的举措切实落实到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情况,会议特别邀请了专家学者列席有关议题,参与研究讨论,公开决策过程,增强决策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