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党代会9月召开

12.07.2016  01:09

  本台消息:

  7月9日,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召开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今年9月下旬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出席本次会议的十届市委委员30人、候补委员6人,到会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宣读了《决议(草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张文胜作《决议(草案)》说明。与会人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决议》。

  会议指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正确领导下,中共乌鲁木齐第十届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党员干部群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动改革发展,全力打造新疆首善之城,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都凝聚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心血和汗水,也为召开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此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扎实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把形成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人心的报告作为首要任务,把选出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党代表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把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两委”人事安排方案作为关键。严格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自治区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严把政策关、程序关、纪律关,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不是十届市委委员的党员副市长、区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