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法院公布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运行机制

17.03.2015  13:34

  1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乌市法院新颁布的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运行机制。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月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首府中院,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各基层法院实行不定期发布,每年至少两次。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琛向媒体介绍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七区一县八个基层法院的11位新闻发言人,他们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斌,天山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政工科科长吴新刚等,这些新闻发言人的职务与联系方式都将向全社会公开。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保障公众对人民法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坚守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了《乌鲁木齐市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根据这个制度,乌鲁木齐市法院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主动的方式、更加专业的工作精神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达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依法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和重大典型案件。新闻发布的内容涉及法院重大部署举措,涉及各类敏感、突发、重大案(事)件,涉及各类典型案件情况以及工作成果、经验和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新闻发布的形式主要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典型案例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