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生重大建设项目鼓励公众参与
27.03.2015 11:3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本报乌鲁木齐3月26日电 (记者韩立群)新疆乌鲁木齐市政府日前原则通过试行办法,规定今后对于乌鲁木齐市级政府审批的,使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中央或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涉及民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组织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除外。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总投资、负责审批项目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在公示结束后,市发改委对公众建议意见汇总归纳并在网站公布,同时将主要意见和建议送交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7.03.2015 11:3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