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公告

07.01.2015  04:14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1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期两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题是:一、听取并审议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五、审议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市政协办公厅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