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展农产品大检查

13.01.2016  17:27

为确保自治区“两会”、十三冬及春节期间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12日,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四家单位对全市种养殖基地、渔场、奶站、农(兽)药店等经营单位开展了联合大检查。

当天共巡查了新疆农科院玉味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冷源水产养殖合作社等8家生产、销售、经营单位。检查发现,除一家养殖企业购买饲料登记不规范外,其余全部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十三冬的顺利举办和使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乌市农牧局(兽医局)从2015年12月10日起就在全市开展了为期百天的“两节”“两会”和十三冬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农业投入品经营环节有无违规经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农产品生产环节有无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违禁物质和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农产品收储运和初加工环节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截至1月10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89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68家、抽样检测样品942个,有效净化了涉农产品生产、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