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实行阶梯水价遭遇两大“难”
亚心网讯(记者闫笑然报道)近来市民对乌鲁木齐实施阶梯水价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2014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12月5日记者就此采访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工作人员获悉,受“一户一表”改造难和基准水量难界定两大现实难题的制约,乌鲁木齐阶梯式水价一段时间内恐难实行。
所谓阶梯水价,就是对居民用水及企业用水量进行核定,对于在基本定额以内的用水量实行较低价格,超过基本水量部分实行累进递增式阶梯式水价。简单理解阶梯水价就是用水越多,价格越贵。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杜鹃介绍,目前乌鲁木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9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七分之一,仅为全疆人均水资源量的十五分之一,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是一种必然趋势。
要实现阶梯水价先决条件就是需要“一户一表、计量到户”。
据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提供的数据,目前乌鲁木齐有居民小区2796个,现有居民约为80万户,多数小区都是多户居民共用一个总水表,装在每家每户屋内的是分水表。计算水费时,不仅抄表困难,用户内部也常因为需要分摊小区总水表与分水表之间的差额而引发纠纷。
要实现阶梯水价就必须先进行户表改造。
据介绍,从2007年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就开始进行水表户表改造,已改造无人管理和无物业小区5.5万户,但由于政府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庞大的改造资金无法落实,已改造用户费用由企业和居民共同承担,居民改造积极性不高。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安全生产调度管理中心副主任欧阳昌磊说,实施阶梯水价的另一个难点就是如何计量。国家发改委在指导意见中要求最低级水量标准覆盖人群要达到80%。定价基准直接关系到公平性。所定基准水量是按户均水量还是按人均水量来计算就有很大的差异。
他举例说,如果按人口划分可能家庭实际居住人数和登记人数不相符,如按户计算,一户可能是2人,也有可能是6人。
欧阳昌磊说:“基准定量很难界定,定高了起不到节水效果,定低了影响老百姓基本生活。如何科学确定基准水量目前尚无相关规定。”
实行阶梯水价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公安部门、房产部门、水务部门、供水企业的相互配合,也需要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