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门诊看病可刷卡结算

15.03.2017  09:25

  (记者许世博)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就诊、健康体检的医疗行为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结算了。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800元。

  3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已开始执行。根据办法规定,门诊统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基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芮磊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急诊),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支付。自上周四系统上线后,近3天已有5000多人次进行刷卡结算,后期更多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门诊统筹政策是在原来的普通门诊、住院和慢性病政策上新增的政策,门诊统筹结算会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为基础执行。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中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  ,要出具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明。参保人员若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或冒名就医的,伪造、涂  改处方及费用单据等凭证,提供虚假医疗票据、病历等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其相关医疗费用  将不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认真校验社会保障卡造成冒名就医的,将非基本医疗保  险项目费用列入支付范围的,不执行医疗保险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分解串换项目等行为的,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追回其相关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中止或终止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

  据了解,截止2017年2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1192154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参保人数8598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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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次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150元

  单次门诊起付标准为10元;单次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为150元,年度内门诊统筹基  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村级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不同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以下  规定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一级(含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  基金支付比例6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满六个月可享门诊统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以后,从第七个月起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其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连续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为50%;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优抚对象、持慢病凭证参保人员执行原政策

  优扶对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持有经鉴定的慢性病凭证的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报销不降低标准,仍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比如  乌鲁木齐市门诊特殊慢性病26个病种,根据各病种限额统筹基金承担70%,个人承担30%。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不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就医时乙类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  比例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  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未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  费用不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