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涉税事项办理速度大幅提升
新疆日报讯(记者托亚报道)9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国税系统全面启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10月1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全面实施。两个多月,一系列税收征管措施为纳税人带来怎样的变化?纳税人能否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日前,记者走进乌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了解改革带来的变化。
半数税收管理员转型服务岗
11月6日,一走进乌市水磨沟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大厅,导税员孙黎就上前热情地询问,“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孙黎之前是水区国税局华凌分局的一名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300多个体工商户日常的发票管理、催报催缴、违法违章等所有事项的处理。
“以往大事小事都找税收管理员,管理员各事统管、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引发不少弊端。”乌市国税局局长方健超说:“现在半数管理员随着职能的转型充实到了纳税服务岗位上,还有一半主要进行税收风险排查和应对工作。”
没了税收管理员,如何保证涉税业务办理的流畅性和便捷性?为解决这一问题,乌市国税局将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全部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同时,大量审核审批事项改为办税厅即办事项,办税事项实行标准化流程,统一办理程序、报送资料和办结时限。
与此同时,税收征管工作的任务管理系统对全系统所有人员下户实行统筹管理,每次下户必须经过审批派工,减少了税务人员下企业的次数。
改革带来服务提速增效
10月27日,新疆电力设计院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董红来到乌市水磨沟区国税局服务大厅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量业务,让她意外的是,这次业务的办理时间较之前大大缩短。
“以前从税务人员受理资料到最终出具报告前后至少要5天,这次在窗口说明增量原因后,当天下午就获得增量批准。”
董红与税务部门打交道已有很多年了,这两个月来服务大厅的变化让她感触颇深,“办理业务不用再提供和填写各类繁琐的复印件、表格,只需口述和扫描原件,涉税事项立马就可办结,再不需要像以往那样反反复复在单位和国税局间多次往返。”
从2010年以来,乌市国税局在原有评价体系基础上,通过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等方法,通过对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基础业务的梳理,以及税企互动平台、免填单系统、税收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等的应用,办税环节已实现“窗口办理、厅内流转、即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
今年1月,免填单系统正式使用;4月,征管资料管理系统在该局全面启用。今年4月至9月,该局共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复印件18万件,通过扫描采集图像资料18.85万份,切实降低了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
千条服务规范促使改革稳扎稳打销售公司,目前在乌市有多家分店。“以前各区县税务局的要求不一样,每次办理同样的业务,我们必须要到各区县一一办理,很多资料不仅重复报送而且非常花时间。”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郭晨说。
10月起,乌市开展“同城通办”业务。“现在只要选择一个地方,就可以一次性办结所有分店的纳税事项。”郭晨说。
作为征管改革的一部分,“同城通办”业务也是10月1日全国国税系统同步实行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中的内容。自治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李伟说,作为从全国层面统一纳税服务标准的一项措施,《规范》共涉及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等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的1120条服务规范,统一各地纳税服务的工作标准、服务制度、运行机制。
据测算,《规范》实施以来,我区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尤其是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