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税实行办税实名制

06.04.2016  12:42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 通讯员谢建伟报道)4月1日起,办税人员前往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所属6个区县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将实行实名办税。经过6个月实名制办税信息采集期后,如果办税人还没有完成实名制信息采集,将暂停该办税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国税机关首先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据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乌鲁木齐市近3万户纳税户办税人员也需要在这6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办税实名制采集,这部分纳税人可以在办理营改增由地税转入国税业务之时,同步进行办税实名制信息采集。加上这部分纳税户,乌鲁木齐市约13万企业及个体纳税户办税人员需完成办税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