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10.10.2016  15:44

  新疆网讯(记者 贾梦妍)乌鲁木齐市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5元提高至41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215元每人每月提高至240元每人每月。这是乌鲁木齐市连续八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城乡困难群众保障待遇与物价水平相适应,乌鲁木齐市在年内连续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于志友说,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提标资金从2016年7月 1 日起补发。各区(县)民政局将补发资金随11月低保金足额补发到位。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城市低保12874户、18870人,农村低保5254户、68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