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再度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

30.03.2016  18:07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乌综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的2015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中,乌鲁木齐市通过了复查,成为新疆唯一一个节水型城市。

  3月2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这一消息,这是乌鲁木齐市继2011年后,再度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

  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申报国家人居环境的前提条件之一。

  受地理和降水等自然条件限制,首府水资源量约为11.3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不足32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全疆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十分重视节水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与节水型城市相配套的法规政策,并通过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强化工业用水管理,注重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等,使全市节水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用水结构趋于合理。

  乌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中,安排了建设完成河东中水深度处理项目、新增10万方再生水供水能力等节水项目。



责任编辑:袁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