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布“权力清单”助力建设“首善之城”

26.01.2015  02:14

编者按: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乌鲁木齐市于2014 年2 月20 日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首府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事项。乌鲁木齐的改革部署已全面展开,并以破竹之势,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

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5项,占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30.16%;下放市级管理权限90项,占现有市级管理权限的32.26%。2014年,按照“要把乌鲁木齐营造为全疆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城市之一”的目标,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成为全疆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决心 三年下放509项市级管理权限

天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宏大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将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项目集中到一起,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资料图片)

习近平总书记说,改革要啃硬骨头。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

2014年,乌鲁木齐市率先在全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清理工作和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从政府自我改革、建立权力清单方面开始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中,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分别被纳入到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事项中,进行全面研究推进。

2014年,“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清理力度”被列入2014年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清理工作。

在清理审批事项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实施办法,对市本级实施的16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审查和研究。下发了《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并在《乌鲁木齐晚报》全文刊发,在全疆各地州市率先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权力清单”。

2013年至今,在清理审批事项工作中,乌鲁木齐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占到了原有总数的70.07%。市政府法制办创新了“三上三下”征求意见方式,既由审批实施单位自查并提出改革意见,再进行集中审查的方式进行清理。为确保清理结果合法、正确,法制办还充分征求实施部门意见,对于经征求意见后存在的分歧事项,则采取要求实施部门提出不予取消或下放理由的倒查方式,同时征求分管副市长的意见,确保了清理结果科学合法。

作为深化改革另一重要项目,乌鲁木齐市从2012年开始了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 到2014年,全市共下放509项市级管理权限,按照把乌市建成西部“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城市之一的目标,市委市政府下定了决心,也想尽了办法。

为了确保权力下放工作,乌鲁木齐市专门抽调市委编办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确保公开透明,乌鲁木齐市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让全市居民群众监督。

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有决心,组织制度有保障,行动实施有方向,工作开展有抓手,乌鲁木齐市在市级管理权限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面稳步推进,为乌鲁木齐市成为全疆首个公布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地州市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