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停车场整治首日三家被停业整顿

16.09.2014  14:21

    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报道)9月15日,乌鲁木齐市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停车场被责令停业整顿。9月15日,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支队、停车场管理中心、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联合对停车场的5类违规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据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非法设置停车场;不按标准收费;配建停车场无备案手续收费;未执行15分钟内免费停放;停车场管理员未佩戴从业资格上岗证、未统一着装等。

    9月15日,联合检查组来到乌鲁木齐市伊宁路187号新疆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停车场。当问及收费标准时,停车场收费员说:“前两小时5块,第三个小时开始每小时2块。”但在其停车区域内却没有有关停车收费的任何标识。不仅如此,该停车场也没有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收费许可证。

    联合检查组同时发现,伊宁路219号新疆上景基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和经一路340号院内的停车场,均存在无备案手续,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员未佩戴从业资格上岗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停车场均被要求立即停业整顿,并前往所在辖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如停车场收费未进行备案将按《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于3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公共停车场需办理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入口和出口醒目位置按规定放置明码标价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根据规定,一类地段停车费从白天每小时3元调整为首小时6元,夜间停车(包括地下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按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8元收费;二类地段由白天每小时2元调整为首小时5元,夜间(同上)停车按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收费;三类地段夜间停车按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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