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1.05.2016  12:09
        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市人影办在人工增雨抗旱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人工增雨工作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5日,在乌鲁木齐县小渠子高潮村、小渠子天山村、大西沟一号冰川、西白杨沟村、西白杨沟乌拉斯台、东白杨沟绿野山庄、天山大峡谷灯草沟村、南台子、后峡二营、大西沟水库、西山农场子校、赵家庄子、西山煤矿、104团7连、104团炸药库、滨湖乡塑料厂、大西渠塑料厂、榆树沟乡政府、市石灰厂、达坂城、米东区白杨河、八钢废铁厂、八钢头屯河水库以及乌鲁木齐市天山野生动物园附近、芨芨槽子、天山牧场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由于作业用火箭弹属爆炸物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火箭弹发射到空中完成播撒任务后,落回地面的火箭壳体有可能对地面人畜、建筑造成伤害,希望这些区域的居民群众下雨天尽量避免外出,听到发射火箭弹的声音或看到降落火箭壳体应及时迅速隐蔽,防止火箭壳体下落伤人。作业区域居民群众如发现地面落有未燃烧或未爆炸的火箭壳体,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敲打,应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接到当地居民群众报告后,将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妥善处理。
      联系人:钟庆

        联系电话:2616084、2618084


乌鲁木齐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