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闹市LED晒“老赖”
新疆日报网讯 11月11日,记者在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临街的LED大屏上看到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公告,内容有其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处被隐去6位数)及未履行义务的标的。
LED 大屏里的内容吸引了很多路人观看、议论。一位市民说,这样做,法院的执法公开、透明,大家不仅得知这些被曝光人员的情况,也让这些不履行义务的人成为反面教材。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多栋告诉记者,自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以来,为制裁“老赖”,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院将一些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躲避履行、怠于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都纳入黑名单,为了满足不同阶层的社会公众对公开的需求,不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还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院内外电子屏幕和楼宇电视发布。
为了进一步强化发布效果,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决定在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人民电影院环岛和黑龙江路新疆果业集团3个繁华地段的户外广告屏向社会公布黑名单。
据悉,今年以来共曝光644案702人次,一些多年未结的积案迅速得到执行,促进部分履行和全部履行79案。
此次共公布了46人,平均每次时长约3分钟,每天滚动播放约60次。经过曝光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许今后将成为乌鲁木齐市户外大屏上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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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的生活将有诸多限制
潘多栋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中乌鲁木齐市的有66人,目前他们已被全部限制购买民航机票。
其后,在法院与民航、铁路、房产等建立的查控机制中,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面临限飞的措施;限制乘坐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等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
如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得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
□案例
老赖行为被曝光家人履责求除名
达坂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克东说,2006年,吴某因交通肇事使得任某肢体三级残疾。法院对吴某的判决生效后,却查找不到吴某,也找不到吴某可执行的财产,而吴某的母亲也不配合法院执行。
今年夏季,当吴某经法院在媒体上曝光后,吴某的母亲联系任某,主动表示要给付赔偿,提出的惟一条件是别在媒体上曝光吴某了。经双方协商,吴某的母亲替儿子将拖欠的案款履行完毕。
失信后寸步难行老赖主动把账还
黄某与刁某之间系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沙区法院判决,刁某应归还黄某借款45462.5元。判决生效后,刁某未主动履行,黄某在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向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刁某四处逃避执行。
5月,法院将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个月后,刁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主动联系法院执行人员,向黄某付清了全部款项,案件顺利执结。(记者 王前喜通讯员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