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述

13.07.2016  14:42
        □本报全媒体记者史传芝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
        乌鲁木齐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永远在路上的觉悟和决心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转作风、聚民心、促发展。
      多形式开展党规党纪学习
        党规党纪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动的标尺和底线。
      今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随即启动了“纪律教育年”活动并作出安排部署。
        全市纪律教育年活动方案制定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专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重温《关于市级四套领导班子严守规矩的七项规定》,强调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严格执行《七项规定》,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市纪委组织人员编印《纪律教育年活动学习资料》,内容涵盖了中央领导人有关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准则》等内容。截至目前,已向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完毕,做到人手一本。
        全市60余家单位组织了20场《准则》和《条例》的测试活动,400余人集中参加测试,平均测试成绩优秀。同时,还开展了“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使党规党纪深入人心。
      落实主体责任做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
        学是前提基础,做是目的关键。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还在于党。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先把主体责任落实好。
      今年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与各区(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书。市委常委按照工作分工,与所分管部门党委书记也签订了履职责任书。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委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责任体系。
        《2016年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对22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细化了市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容和目标,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与此同时,全市8个区(县)、67个部门的党委(党组)也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
        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时,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突出党政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党政正职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开展述职述廉以及落实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管党治党的制度得到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我市也注重推动向基层延伸。
        今年3月,市委成立了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3个巡察组在自治区党委第二、第十巡视组的指导下先后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进行了常规政治巡察,历时50多天,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方面问题。
      今年6月1日,市委召开全市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全市各单位按市委要求有序开展。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三项治理”实施方案中的34项重点治理内容,对“三项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任务分解。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三项治理”督查259次,暗访232次,财务检查118次,对零报告所属单位督查28次,受理举报41件,查处问题2件,组织处理2人。查处不作为问题19件,组织处理3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