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小微企业简化优惠政策程序

09.04.2015  16:06

  (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牛海燕报道)4月起,乌鲁木齐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6496户纳税人填报新的纳税申报表可完成自动备案。

  4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所得税处了解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程序简化,现在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自动实现备案。

  在此之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的先享受优惠政策,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期间,19096户企业直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无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2015年4月1日以后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4年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代替备案,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截至2014年年底,乌鲁木齐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5592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19096户、核定征收企业649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