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区网络购物消费调查情况公布
天山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3月至5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乌鲁木齐地区网络购物消费调查评议活动,首次针对乌鲁木齐地区的网络购物消费者行为偏好、安全意识、维权情况以及网购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54.85%的受访者表示,当遭到侵权后不会主动维权。
本次调查通过问卷形式开展,在被调查的消费者中,有网购经历的约84.5%,无网购经历的约15.5%。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商品多为“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箱包”、“电影票”、“演出票”、“书籍”、“音像制品”等。消费者网购主要原因是省时便利、选择性广和价格优势。
调查中,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行了分析,从整体来看,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时的做法多是给卖家差评和退换货,自认倒霉和投诉的比例均比较低,采取通过监管部门进行维权的也不多。
42%的受访者认为,网购侵权行为屡次发生主要原因为商家缺乏诚信,钻法律的空档,网络支付、物流服务不完善等。54.85%的受访者表示,当遭到侵权后不维权,原因主要是维权过程长,手续繁琐,其次是想维权,但不知找哪个部门以及举证难。有半数的网购消费者表示维权的最大难度是不了解维权渠道,有二成的消费者认为是自己欠缺网购维权意识。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网购要注意以下事项:
(1)消费者在网购中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掌握维权知识,在网络购物选择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不要轻信超低价商品,在交易的过程中保存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和相关的凭证。
(2)消费者应当增强安全意识,选择付款方式时要谨慎,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是目前比较普遍且相对安全的方法;若采用银行卡直接支付,使用U盾支付方式。同时,加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交给身份不透明的经营者。
(3)建议消费者定期修改网上支付密码,不要将多个帐户的密码设置为同一密码,不要采用个人的生日或身份证后几位作为密码,密码的数字组成尽量不重复、不连续。
(4)当遇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保护自身权益,一是与卖家协商要求退换货;二是采取向第三方购物平台投诉;三是向网络经营者所在地消协或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