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乌鲁木齐周边高速公路禁运危险化学品

26.09.2014  12:11

    9月25日,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获悉,为确保2014年国庆假期期间乌鲁木齐市周边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禁止载运危险化学品(含运输燃油、天然气车辆)的机动车通行乌鲁木齐周边高速公路。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决定,10月1日零时至10月8日24时,禁止载运危险化学品(含运输燃油、天然气车辆)的机动车通行,G30高速公路3411公里至3854公里(吐乌大南线、乌奎全线);G216高速公路676公里至680公里(燕南立交桥至乌拉泊立交桥)、548公里至655公里(吐乌大北线);S114高速公路2公里至20公里(米泉至西站立交桥);S115高速公路1公里至23公里(机场高速公路、乌昌快速路);G3012高速公路0公里至39公里(小草湖立交桥至托克逊路口)路段。如违反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刘若涵  通讯员朱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