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被立为大会议案

15.01.2016  10:24

  (记者王娜报道)1月14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艾克拜尔•吐尔洪等1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的议案》立为大会议案。

  “十二五”期间,乌鲁木齐市组织实施了调整产业布局、节能减排、能源结构调整、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153个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期间全市实现减排氮氧化物9.2万吨、二氧化硫7.7万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乌鲁木齐市在大气污染污染治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整个乌鲁木齐区域空气质量现状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区域内大气污染呈现由南向北逐渐加重的态势,城北污染明显重于城南,东北区域污染尤为严重。

  经调研得知,污染物除了乌鲁木齐本地的,还有来自周边昌吉、阜康、五家渠等地。2015年12月15日至28日,自治区环保厅发布空气质量数据,昌吉与乌鲁木齐空气污染趋势基本一致,污染略重;五家渠污染明显重于乌鲁木齐市,连续出现11天严重污染天气。

  其实早在2012年,“联防联控”就写入了《“十二五”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同年,在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乌鲁木齐、昌吉、阜康、五家渠等名列其中。那时起,便初步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然而,在联防联控区域内,部分城市仍有老的污染项目未得到有效治理,新项目也存在违反规划建设。部分建设项目未统一执行严格的特别排放限值;环保“三同时”执行不到位,还未形成有效的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另外,污染企业搬迁、清洁能源替代、“黄标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也需要区域内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督重点防治措施落实。

  为了真正发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11名代表在议案中从4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法。

  首先必须强化督查机制,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督查机制,成立由自治区分管领导牵头,环保、发改、经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区域内各城市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进行督查。在加大日常环境监察的基础上,在跨区域建立健全环保、公安、交通、建委、经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兵团、地方融合联手执法机制。

  其次是严格准入政策和排放标准,形成有效的防治污染工作合力。从源头严把环保准入关,在环保审批中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审查,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提高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产业转入乌鲁木齐区域的环境门槛。严格实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联防联控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采取统一的环保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特别排放限制要求和各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第三是加大对乌鲁木齐区域城市污染治理政策及资金支持力度。尽快出台有关支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脱硝电价、高质油品使用及“黄标车”淘汰等重点措施落实的相应鼓励和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方位推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另外还要高位推动天山北坡经济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发挥乌鲁木齐联防联控区域的示范作用,尽快成立自治区级领导协调机构,统一协调管理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工作方案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改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大气环境质量。

  据悉,《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的议案》将由大会主席团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经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研究提出交办意见后,由主任会议决定,交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