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鲁木齐办理农民工权益案件1800余件

03.02.2015  14:28

  (记者张向阳报道)有人说,岁末年初,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纠纷的高发时段,各地也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其实,在与农民工相关的权益问题中,突出的不仅有欠薪问题,还有可能牵扯到工伤、养老保险等问题。作为农民工中的一员,当你满怀信心奔赴工作场所时,你是否会首先想到,应该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呢?从今天起,就让我们一起来关注这一话题。

  1月24日下午,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里,再次从甘肃老家来到新疆的农民工陈先生正准备前往伊犁讨要迟迟拿不回来的工资。如陈先生这样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并不是个案,2014年里,乌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8件,有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就占了1800多件。

  实际上,我国已经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那么为何农民工权益被侵犯的事情还在屡屡发生?新疆都市报记者耗时近半个月对此进行了调查。

          采访 地点:乌鲁木齐火车南站

           工资是一道迈不过的“

  回顾近年来媒体的报道,有关拖欠和克扣劳动报酬的新闻始终是媒体关注的话题之一,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这种现象正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1月24日下午,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陈先生无奈地说:“前一阵子我回甘肃老家待了一段时间,这次是专门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的。

  陈先生是甘肃张掖人,2014年,他跟随老乡来到伊犁做外墙保温的活,老乡开始答应他,干一天活就会给他260元,一年下来,他累计挣了2.8万元,可是工资老乡却一直给得“不利索”,前后只给了他1.2万元。

  “之前我一直要不上工资,所以就先回老家了。马上要过春节了,工资还是没有拿到,只好又来要钱了。”陈先生说,“老乡说,大老板还没给他钱,这次能否要上工资我心里没底。

  说起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和爱人带着行李准备回老家青海西宁的小白也深有同感。

  小白和爱人是在2014年6月来疆的,一直在一家味精厂上班。2014年12月中旬,她向厂里提出春节期间要请假回家过年,可厂里表示,请假一天要扣300元工资。

  “干一天活才能挣100元,回家半个月工资就会扣掉4500元,等于一个半月的活白干了!”归心似箭的小白和爱人1月15日拿到工资后决定不干了,代价是放弃入厂时被压下的半个月工资,2个人共计1900元。

  “你没想过去找相关部门把工资要回来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小白说没想过,她们厂里每个月都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大家都是放弃工资离开。

          口 头约定:维权意识淡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很普遍

  其实,此次陈先生前往伊犁讨要工资,让其没有底气的是,他之前并没有和老乡、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所欠的工资都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承诺。

  而来自湖南的小徐,已在乌市从事木工十多年了,他曾经也有过同样的遭遇。2011年9月,通过熟人介绍,小徐和十几名同伴给一个私人老板的农家乐进行装修。装修很快结束了,可他们2万多元的工资却一直都要不回来,只因他们与老板之间只有口头约定,并未签订合同,维权困难。

  陈先生、小徐及其同伴的遭遇,都有一个共同点,通过熟人介绍工作,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普遍存在劳动关系不好认定的情况。

  这种现象在建筑业尤其普遍,记者询问了十多位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农民工,大多数人都表示,干活是熟人介绍过来的,干一阵子换一个地方,工资都是干完才结算。

  来自河南的李先生说,他在建筑工地打工六七年了,压根没想过签劳动合同的事,干活时间大多为一两个月,多则半年,签合同麻烦,大家都是熟人,签了好像不信任彼此似的,都不会签订劳动合同。

  同样,在一些小餐馆、小企业、小工厂里,也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1月26日,记者拨打了两家小餐馆留的招人电话,在提及去工作是否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对方明确表示,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缴纳保险。

  在多数务工人员看来,签不签合同无所谓,工资有多少才是关键。营业员魏敏告诉记者:“每年我都是通过老乡介绍到乌市找活干,哪好意思跟用人单位提签劳动合同的事?

  有一些务工人员则怀有侥幸心理,觉得平时自己只要在干活时多注意点,应该不会发生事故。

  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会给维权带来怎样的困难?1月26日,记者来到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就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采访了王志业律师。

  “2014年,乌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8件,有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就占了1800多件。”王志业说,在2012年至2104年里,他共处理了380多件农民工权益案件,其中因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占案件的大多数。

          农民工维权有多难?

           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保是关键

  王志业律师近十年来办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达800余件,他分析说,农民工劳动争议维权案件,主要表现在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工伤索赔等方面。而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最集中的领域在建筑行业和矿山,占到农民工维权案件的80%到90%,而其中工伤案件占60%左右。

  “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在确认劳动关系环节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王志业说,有时还会因为举证问题,导致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他曾援助的一个案件,一个模板工在仓房沟一个工地上干活时摔伤,因没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包工头将其送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后来因为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最后导致劳动关系未能确认而无法认定为工伤。且农民工工伤案件要经历八个诉讼程序,有时农民工拿到工伤待遇赔偿时,也许已经过去了五六年。

  王志业提醒务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首先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如用人单位拒绝以上工作程序和义务,作为劳动者从一开始就要留意收集劳动证据等。

  “务工人员如果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权益受侵害时,维权困难,维权周期长。”王志业认为,要减少农民工权益侵害案件的发生,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建议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拿出具体的措施。

          购 买保险的作用有多大?

           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都是一种保障

  对于建筑和矿山等工伤高危行业来说,用人单位给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时,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来说都是一种保障。王志业用一个他处理过的案件进行了分析。

  2011年6月,一家建筑公司在阜康市承建了一个小区,因为没有施工队,该建筑公司就与乌市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2011年6月24日,工地需要钢筋捆扎工,当时工地的项目经理就联系了在南湖附近居住的9名钢筋捆扎工,并用面包车拉他们去工地干了一天活,可在第二天再次拉这9个人从南湖前往阜康市时,该面包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事故,造成了3死6伤的惨痛结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认定工伤范畴。但在这起事故中,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劳动关系的确认再到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待遇的赔偿历时4年,法院判定这家建筑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赔偿农民工约300万元工伤待遇。

  “对农民工来说,维权路真的很漫长。”王志业说,而对于建筑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来说,要是他们起初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工伤保险,企业也不用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王志业表示,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三个因公身亡的农民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等费用是社保基金支出,而伤残工人的住院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也是由社保基金支出。在约300万元的工伤待遇中,社保基金就承担了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