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乌鲁木齐公共资源将实现透明交易
24.07.2015 14:57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办法》,对公共资源的概念、涉及项目、交易管理方式及交易监督、所需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共资源主要是指社会共有的、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特点的一些资源,一般把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等统称为公共资源交易,具有对象公共性、范围广泛性和交易种类多样性等特点。
“以往有部分条例法规中,涉及了公共资源交易方面,但并不全面。”乌市政协委员、民建委员、新疆众望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瑞平说,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场外交易、假招标、规避招标、串通招投标、评标失真与不公等,“《办法》的出台,有望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让其回归公众视野,运行在阳光下。”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24.07.20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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