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共停车场将统一管理
将私人停车场回收后由城投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对普通私家车主来说,最直接的好处是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而且可以通过手机APP支付停车费了。
新疆网讯(记者 张莉)从现在起至2016年年底,我市公共停车场将逐步实现统一智能管理,目前已停止审批社会性质的占道停车场手续。
8日,记者从市委办公厅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为整合现有公共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秩序,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我市将按照“政府主导、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原则将297个临时占道公共停车场和6座立体停车库(中山路、新兴街东一巷、西八家户路、南湖广场、钱塘江路、南湖东路立体停车库)交由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经营管理。移交期间,规范占用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停车场,并取缔一批对交通影响较大的临时占道停车场。
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成立乌鲁木齐市公共停车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各区(县)政府、市城管、发改、财政、规划、消防、交警、城投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共同协调审批管理问题。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缺乏对停车场建设的战略规划及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导致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对停车场考核时也发现部分停车场规划不合理、收费不透明等乱象。
目前,我市已停止审批社会性质的占道停车场手续,从12月15日起,按照停车场签约到期时间开始回收,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停车场移交工作,2016年12月底对完成移交后的停车场进行考核、评估。这期间,临时占道停车场到期后不再续签,收回后统一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统一管理后,我市将建设停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临时占道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库)及对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将统一纳入停车服务管理平台。车主们可通过红山一卡通,手机APP等方式支付,停车更便捷、通畅。”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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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后推广PPP模式
移交后,城投公司将按照市场化经营模式,推广PPP建设模式(PPP模式即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移交后,不仅能杜绝公共资源的流失,还可通过设立门槛、竞争等方式,将规模小、服务差的企业或个人排除在外,形成规范、规模化的停车场。”负责人表示,目前,乌市汽车保有量已达80万辆,而主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仅为30万个,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仅为8. 1 万个,6座立体停车库可提供停车泊位2421个,停车位严重不足。因此,单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需要吸引社会投资力量,加快停车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