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八处违停抓拍点今起试运行 10月16日起依法处罚

16.09.2014  13:12

  

  9月16日起,乌鲁木齐八处路段的电子眼将开始对违停车辆自动抓拍。图为八处路段之一的新华北路丹璐购物中心停车场进出口(9月15日拍摄)。(记者刘志龙摄)

  (记者彭芳  通讯员王茜)从9月16日起,乌鲁木齐八处路段的电子眼将开始对违停车辆自动抓拍,这也意味着,乌鲁木齐市采用街面球形机和探头替代交警现场抓拍违停行为进入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期间,全自动非现场执法抓拍违停系统将通过24小时不间断自动抓拍,自动录入违法信息审核平台,待试运行期过后,10月1日至15日进入公示期,10月16日起,八处通过电子眼抓拍违停的路段,将正式对沿线的违停行为抓拍并录入违法系统中,并依法处罚。 

  根据交警部门现场调研,首批通过电子眼抓拍违停的路段,主要选择在大型商超、医院、客运站、餐饮娱乐网点、居民聚居区沿线等车流、人流集中,且沿线违停现象相对严重,人为查处存在难度的路段。 

  比如:三道湾幸福路抓拍点地处居民聚居区,道路相对较窄,违停对沿线居民出行造成一定影响;而南湖南路东四巷东段、南湖南路东四巷西段,沿线有较多的餐饮点,逢吃饭高峰时段,沿线违停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乌鲁木齐驾驶人长期养成了随处停车的习惯,总以为只要交警没来,没有给贴条,就不会为自己的违停行为买单。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人应尽量改变随意停车的不良驾车习惯,此次公布的八处电子眼抓拍路段,将不再有交警现场执法,更不会贴条通知,只有在前往交警部门查询电子警察违法信息时,才会发现曾因违停被天眼所查。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八处违停抓拍点中,新华北路丹璐购物中心出口,地面施划了黄色网格线,抓拍设备属自动识别,网格线上既不允许长时间停车,也不允许临时停车,比如临时停车上下客、停在网格线上等绿灯等,都会被识别为违停行为。 

  另外,在主干道上,在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可以临时停车上下客,但需要注意的是,将车打双闪或驾驶人在车上就停于路边,也会被电子眼自动识别为违停行为。 

  乌鲁木齐交警建议广大驾驶人,随着首批电子眼24小时自动抓拍违停车,其他电子眼也将陆续启动此项功能,请驾驶人行车在外,随时养成不乱停乱放的好习惯,以免在不经意间因违停被电子警察开了罚单。

  乌鲁木齐八处电子眼违停抓拍点 

  1.新华北路丹璐购物中心出口 

  2.延安路边疆宾馆门口 

  3.南湖南路东四巷东段 

  4.南湖南路东四巷西段 

  5.西北路交警支队对面 

  6.新华南路南郊客运站 

  7.解放北路市一中对面 

  8.三道湾幸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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