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下月推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10.06.2015  12:40

  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3万余户代扣代缴个税的企事业单位,需全员将工资奖金、炒股、卖房、兼职、中奖等9项收入进行全额明细申报,收入未达个税起征点的人员也不例外。
  7月1日开始,乌市将全面推行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凡在乌市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均需将9项个税收入全部实行个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这9项收入分别是:(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乌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乌市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重点为工资、薪金所得,乌市代扣代缴单位需要将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明细个税申报,收入未达个税起征点的人员也包含在内。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网上业务应用平台”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税务机关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也就是说,乌市各代扣代缴单位为所有人员进行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后,明年3月以内,个人可获得个税完税凭证。
  目前,乌市只针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今年,乌市超3.6万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了去年的年收入,平均每位申报者年收入超过35万元。
  截至5月31日,乌市个人所得税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40%,增收7.3亿元。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乌鲁木齐地税局第二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