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在乌鲁木齐一物流园欲卖假烟获刑3年

16.10.2014  10:35

  41岁男子陈某为了牟取暴利,以80元一条的价格从浙江永康购买了1100条“中华”、“雪莲”等假冒伪劣名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312国道一家物流园伺机贩卖时,被警方查获。陈某获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他不服乌市沙依巴克区法院的判决上诉,10月15日,此案二审在乌市中级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10月15日,陈某在法庭上说:“别人贩卖假烟未遂判的缓刑,而我判了3年,太重了。

  公诉人说,陈某这是第二次因贩卖假烟获刑,是累犯,第一次是被宁夏中卫市法院判刑1年、缓刑两年。公诉人认为此次陈某欲贩卖假烟1100条,涉案金额39.7万元,数额巨大,一审法院量刑合适。(李昀霞 石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