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02.02.2015 20:40
本文来源: 科技厅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乌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托乌苏化工园建设,东至奎屯河,南至312国道,西至奎河路,北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处,规划面积25.51平方公里。
近年来,乌苏市坚持把科技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实施科技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高新区建设,科技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通过设立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促进园区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服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支撑体系;根据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要求,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紧紧围绕“率先发展赶乌苏”和打造“塔城地区副中心城市”、“塔南(乌苏)国际商贸物流园”三大目标任务,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塔城地区科技局 李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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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