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抗旱应急水源连通工程
塔城地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抗旱应急水源连通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乌苏市八十四户乡抗旱应急水源连通工程已由自治区水利厅 新水办规计[2015]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法人为 乌苏市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苏市八十四户乡。
2.2建设内容:渠道防渗20.93km(东风干渠长3.57km,东风抗旱渠道长10.56km,光明抗旱渠道长6.8km),渠系建筑物38座,其中东风干渠改造节制分水闸1座;东风抗旱渠道改造交通桥7座;光明抗旱渠道配套节制分水闸9座、农桥20座、陡坡1座。
2.3工期要求: 2015年5月21日 开工, 2015年7月10日 竣工,工期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三个施工标和一个监理标,本次只对施工第一、二标段及监理进行招标。
一标段:东风干渠桩号2+900~7+200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二标段:东风抗旱渠道桩号7+200~17+030段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监理标: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咨询。
2.5本项目的一标段发包价为 452.1233 万元;二标段发包价为 426.3008 万元;监理发包价为 39.84 万元。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一~二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4日 至 2015年5月8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5月15日 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
联系人:陈伟
电话:189258825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李丽、罗萍
电话/传真:0991-8885702、13565401887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