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开展“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

06.04.2015  12:31
        (记者王丽娜)市总工会决定4月份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这是4月1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的。
          据介绍,本次活动的对象是已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有劳动用工,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产业集聚区和辖区内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及行业。
          “要约月”的主要内容为:工资水平、补贴、福利、工资支付办法、劳动者生活费、岗位工资标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分配、股息分红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