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将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

27.10.2014  12:11
  

  从即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将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企业废水超标排放,将一律停产整治。

  10月23日,乌鲁木齐市召开了乌鲁木齐市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专项行动将重点对涉水的化工、印染、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将责令关停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废水超标排入管网,影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治理;企业夜间偷排、私设暗管、利用渗井、渗坑排污,也将进行挂牌督办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同时,停止一切手续核准或办理,取消其绿色信贷资格。工业园区内和周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排放,将依法予以关停。

  在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将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对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周边区域内的恶意排污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立即拆除关停。

  乌鲁木齐市还将加大对烧坊沟、河南庄片区、水磨河下游地表污水排查力度,建设排水管网,实现污水规范化收集和处置。强化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等8家污水处理厂和城市中水回用系统的提标改造,确保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排放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