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乌市将实施15年免费教育
新疆平安网讯 (通讯员 综合宣)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实施15年免费教育。也就是说,从9月开学起,乌市6.7万余高中生学费及教材费全免。
8月3日,乌市召开实施15年免费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乌鲁木齐市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
6.7万余高中生全免学费教材费
笔者了解到,乌鲁木齐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免费政策,同时在实施农村学前3年免费教育基础上,实施城镇学前两年(幼儿园大班、中班)免费教育政策。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全乌市学前3年免费教育。
其中,高中免费政策实施对象为2015年以来参加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被乌市辖区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含疆内跨地区招收的普通高等学生);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实施对象为乌市户籍在园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按规定参加乌市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园适龄儿童。
《意见》规定,对符合免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免学费1000元/生/年,教材费670元/生/年的标准对各学校予以补助,资金按照原经费安排渠道解决。
乌市教育局局长刘剑说,今年9月新学期开学,乌市53所普通高中6.7万余高中生将全部享受免学费、教材费政策,15年免费教育实施后,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将节省3.5万至4.7万元教育经费。
此外,义务教育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将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三免一补”政策。
学前儿童每年补助5600余元
乌市将对农村学前3年儿童实行免保育费、免幼儿读本费和补助伙食费、采暖费政策;对城镇学前3年儿童实行补助保教费、幼儿读本费和采暖费政策。每学年的财政补助按9个月计算。
其中,对农村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按照保教费和伙食费600元/生/月、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城镇幼儿园按照保教费600元/生/月(公办幼儿园和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单独核算)、幼儿读本费130元/生/年、采暖费12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等级评估不合格的幼儿园不予补助,超出分级收费最高限价的幼儿园不予补助。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超出600元/生/月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这样计算下来,学前儿童每年补助5600余元费用。目前,乌市有400余所幼儿园,在园人数9.4万余名,其中82%符合相关标准的学生将陆续享受免保育费、幼儿读本费,补助伙食费、采暖费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伏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