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号召向获全国文明的单位学习

25.03.2015  13:31

         

          (记者  马娴  张斌)3月23日,在我市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再动员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宣读了《乌鲁木齐市区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学习的倡议书》,号召市区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向获得市区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学习。 

   倡议原文如下:

乌鲁木齐市区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乌鲁木齐市区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其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0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等4个乡镇(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隆重表彰。这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以自身实际行动为新疆和首府赢得了荣誉,充分展示了首府各族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彰显了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在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引领新风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乌鲁木齐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树立了标杆,是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习的榜样。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各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凝聚全社会智慧力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乌鲁木齐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倡议,各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向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学习。

  学习他们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城市文明的排头兵和带头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不断强化正面宣传教育,让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日常生活,渗透到精神塑造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新疆精神,用新风正气引领社会风尚。

  学习他们努力践行现代都市文明,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和行为方式,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习惯,坚决抵制不文明言行,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文明形象。

  学习他们主动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做城市文明的维护者和监督者。自觉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投身首府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主动承担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大力开展单位净化美化绿化活动,保持辖区和本单位卫生干净整洁,监督和制止破坏环境行为,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

  学习他们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城市文明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大力普及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公德意识和环境意识,自觉参与首府文明交通出行等主题实践活动,遵守交通规则,规范文明旅游,维护公共秩序,带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讲公德、守秩序的良好风尚。

  学习他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做城市文明的志愿者和服务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培育志愿文化,健全志愿者队伍,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热情,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城市美丽的风景线。

  学习他们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村)等创建活动,积极支持和参与基层各项文明实践,形成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乌鲁木齐各族市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大力发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持续掀起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为2017年把乌鲁木齐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