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独-乌”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专家审查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2015年4月2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乌鲁木齐市主持召开了《“奎-独-乌”区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专家审查会。此次审查小组由来自上海市同济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上海市规划行业协会、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城市规划委员会、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新疆环科院、乌苏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40余名代表和专家组成。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一室副主任杨跃辉带领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总编制单位同济大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认真和详细地汇报,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了《“奎-独-乌”地区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资源容量与环境影响分析专题研究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提交了经济专题报告。与会代表和专家踊跃发言,充分肯定了该规划研究工作的必要性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围绕规划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经专家组研究讨论后,认为该规划结构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详实,措施具体到位,切合“奎-独-乌”区域发展实际。与此同时,结合奎-独-乌实际,对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的生态环境资源容量与环境影响分析专题研究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预测模式、产业情景模拟、环保措施及数据分析结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一致认为,该专题中提出的环境影响分析深入、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针对性强,对规划具有一定的支持力和说服力,提出的相关情景模拟和预测是符合区域未来发展的。
专家组对规划提出了补充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总编制单位同济大学、环境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经济专题报告编制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此次专家审查会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目前各方面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并根据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规划及自治区党委对规划编制提出的明确要求,在“三地四方”的大力支持和推进下,继续与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继续深入收集资料和建议,做好下一步的规划及相关专题报告的完善和补充工作,以期取得更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