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伦古湖湖泊整治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08.09.2015  11:55

  (通讯员:李晓楠)为切实加强湖泊保护,解决湖泊周边排污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湖泊水质较差等有关问题,顺利完成承诺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9月1日上午,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钱治江为组长的湖泊保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三楼召开乌伦古湖生态整治会议,福海县环保局、水利局、水产局、住建局等各湖泊各项目实施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环保局局长杨世田主持会议。

  会上针对2012-2014年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绩效核查情况中存在的“湖泊保护与污染物消减量未达到绩效目标等六项问题进行了通报。通过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确定了责任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湖泊保护力度,确保按照《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修编报告,完善湖区点源和面源治理,设置湖泊保护公示、宣传牌和分界指示牌;

  二是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湖泊保护联动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率100%,妥善处置湖泊应急事件;三是切实加大投入,切实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率和地方资金到位率,加快湖泊项目工程进度;

  四是完善湖泊水质绩效目标,建立长效机制,高度重视乌伦古河流域水资源的调控,加快生态补水工程实施,逐步改善水质;

  五是坚决纠正部分项目存在的报大建小问题。完成福海县截污提升改造工程和福海县乌伦古湖海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两个项目的整改;

  六是加强湖泊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会议上特别强调,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问题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民生、制约发展的重点问题。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湖泊保护与污染治理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搞好协作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