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巡察伊犁河调研河长制工作情况

20.11.2017  17:39
 

11月9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犁河河长伊那木·乃斯尔丁率常委会环资工委和自治区水利厅(河长办)、环保厅负责同志,前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巡察伊犁河并调研河长制工作情况。 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一行沿伊犁河,由上游顺流而下直到边境,实地巡察了伊犁河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霍城县和兵团第四师70团、67团境内各河段,走访了解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兵团第四师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展和河道整治情况,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州、县市、第四师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充分肯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于今年2月在全疆率先启动河长制工作,行动迅速、先行先试,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伊那木·乃斯尔丁副主任要求,伊犁州、各县市、乡镇及兵团第四师、各团场、连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陈全国书记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考核,抓好宣传引导,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步伐。各级河段河长要认真履行责任,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落实河湖治理保护责任,确保伊犁河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开创伊犁河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全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出榜样,为实现伊犁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扎实工作、不懈努力,为保护两岸和流域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历史和子孙后代的应有的贡献。

常委会环境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巴格特·阿曼别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