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多举措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近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答记者问。该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快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实现市场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意见》主要提出了以下措施。
在发展思路上。《意见》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发展与监管并重,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健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强化发展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在市场准入与监管举措上。《意见》提出,一是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三是根据分享经济的不同形态和特点,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四是依法合规保护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六是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七是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保障措施上。一是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等。二是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措施,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研究完善适合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不断提高分享经济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经济的统计调查指标和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估分享经济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国内消费等方面的贡献。五是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六是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起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的深入研究,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社会预期,务实推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