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开展学法守法主题活动暨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15.04.2015 17:23
本文来源: 市政府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早安排、早行动,通过四项举措扎实开展以“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暨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根据高新区(新市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我区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有关要求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好“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有关安排,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制定宣讲计划。结合民政业务特点,积极开展“专业法、行业法”的宣讲活动,从3月至10月安排10场“专业法”学习宣讲,宣讲对象覆盖到全局干部职工、基层民政专干以及服务对象,使民政工作者熟练掌握、服务对象更多了解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领导带头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将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局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做好表率。
四是多种形式宣传。采取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电视播放法治宣传片、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在婚姻登记中心、社会救助大厅等办事群众居多的窗口部门摆放宪法文本,及时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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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5 17:23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