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主持召开昌吉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
会上,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12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对2015年1月份昌吉州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研判,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预见性意见、建议。
李刚要求,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14年12月5日,昌吉州综治办转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试行)》,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要按照《规程》要求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建立健全本级、本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责任、层级管理、综合治理、制度运作、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程序,落实好各项责任措施,坚决避免因职责任务不清、衔接沟通不畅、责任落实不力等原因激化和转化矛盾纠纷,真正提高工作实效。
李刚指出,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三大调解”牵头单位,特别是行政调解相关部门,要以中央和自治区综治办制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帐》为依据,结合昌吉州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统计类别标准和台帐报表,确保能够准确反映昌吉州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同时,要加强对数据报表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挖掘数字背后的信息和线索,从中找出规律特点和问题实质。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通过简报、简讯等形式向全州介绍推广。
李刚指出,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敏感性和前瞻性,主动加强排查研判和信息预警工作,对影响本地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务必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好;并根据矛盾纠纷的动态变化,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发展规律和演变特点,提早做好形势研判,提早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特别要加强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命案及越级非正常访问题的研究,对发生上述案事件的,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李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协调会议质量。协调会议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复杂矛盾、突出问题和趋势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对应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各级综治办要对参会部门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原则上由各单位综合协调部门人员参会,必要时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也可参加,各部门到会情况要纳入日常考核。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部门会前要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梳理和分析研判,提高会议发言质量,报告的数据统计要翔实、问题反映要准确、原因分析要透彻、对策建议要有针对性、经验做法要有可借鉴性。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