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评审后,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烟台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等6个产业园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2143号),原则同意我区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经国家核定后,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增资源量为39万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对应项目总投资额为4.65亿元。项目建成后,能依托周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产业基础,有力推动当地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
国家同意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
乌鲁木齐21:58 09.10.2014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