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中心村等三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中心村等三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阿地发改农经[2014]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日供水规模628.8立方米。新凿供水管井1眼,高位水池1座200立方米,建管理站房95平方米,泵房及消毒间28平方米,卫生间6平方米,检查井87座;安装消毒设备1台,安防设备1套;架设输电线路0.5公里。铺设管道60.64公里。
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 管材及设备选购(与新疆布尔津县喀克灌区牧民定居点三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设备选购合并招标)。
二标段:土建及管材、设备安装工程。发包价为469.1217万元。
2.3计划工期:2015年4月10日-2015年 8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业绩,具有管材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和在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农业节水灌溉与农村饮水产品认证》或《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及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疆外企业需提供省级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11:00,地点为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布尔津县农村供水管理总站
联 系 人:杨发业
联 系 电 话:153526190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联 系 电 话: 0991-4607733 18899517090
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