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开展超低排放烟气监测技术交流研讨会
超低排放,是指火电厂燃煤锅炉在发电运行、末端治理等过程中,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基准含氧量6%)分别不超过10 mg/m³、35 mg/m³、50 mg/m³,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燃煤锅炉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下降50%、30%和50%,是燃煤发电机组清洁生产水平的新标杆。
根据环保部及自治区环保厅的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16-2019年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燃煤电厂现场端将安装超低排放烟气连续在线监控系统。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能力,做好超低排放烟气监控相关工作,2016年4月13日中心邀请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的专家,与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研讨。
会上,专家详细讲解了环保部《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 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6-2007)的修订情况,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细化CEMS安装要求、SO2、NOX、颗粒物的准确度、K系数的使用于调整,增加测定NOX转化率、SO2组分丢失率、前处理设备及辅助设备技术要求、校准等多项技术指标,并介绍了我国目前超低排放监测分析仪器发展现状、国内外超低排放监测仪器的性能对比。此次技术交流既有专业理论知识,也有实际应用案例讲解。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听取专家讲解后,对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与超低排放监测仪器的安装、运行与维护和环保部门对现场端检查要点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
此次交流研讨使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加深了对国家有关超低排放政策的理解,进一步掌握了超低排放相关标准修订内容和国内外先进的超低排放监测仪器原理及性能,为今后开展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在线自动监控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图1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家讲解
图2 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专家讲解